
轉發(fā)鄭商所——關于2016年國慶節(jié)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
來源:鄭商發(fā) 〔 201 6 〕 11 9 號 時間:2016-09-23 瀏覽:3170次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(guī)定,經研究決定,對2016年國慶節(jié)期間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調整:
一、自2016年9月29日結算時起,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10%,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7%。
二、2016年10月10日恢復交易后,自未出現單邊市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,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。
按規(guī)則規(guī)定執(zhí)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期貨合約,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請各會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險管理,提醒投資者強化風險意識,加強風險防范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16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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