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轉發(fā)鄭商所——關于調整玻璃和硅鐵期貨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
來源:鄭商發(fā)〔2016〕147號 時間:2016-11-08 瀏覽:318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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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十條規(guī)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16年11月11日結算時起,玻璃和硅鐵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7%,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為5%。
按規(guī)則規(guī)定執(zhí)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,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16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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